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确定经济补偿额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确定经济补偿额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额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确定。
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说明,若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7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额就是4×5000=20000元。若该劳动者月工资为2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15000元,此时经济补偿额则为4×15000=60000元。
二、劳动合同都没签,口头辞工可以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辞工有一定可行性,但存在风险。
从法律层面讲,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已违反《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辞工方式,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口头辞工并非绝对不可。不过,口头辞工不易保留证据,若之后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劳动者可能难以证明自己已履行辞工程序。
为保障自身权益,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辞工,并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过邮寄辞职信,在快递单上注明“辞职信”字样及日期等。这样在后续若涉及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问题时,可作为有力证据。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单位过错解除:如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上。
3.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相同。
4.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5.单位破产解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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