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2026-01-17 21:07:26 法律在线 0
  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用工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按五步处理:收集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与单位协商签合同并要求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时效;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要及时维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一,收集证据。劳动者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第二,与单位协商。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第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处罚。

   第四,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签劳动合同。需注意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第五,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协商解除、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三种情况,对应条件如下:

   1.协商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就可解除合同。

   2.预告解除: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

   3.即时解除: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或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时,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三、员工应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员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需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判断。

   若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一员,接受管理,从事安排的工作并获取报酬。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承担较多法定义务,如为员工缴纳社保、保障劳动安全等。员工享有法定的权益,像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报酬权等。比如企业的正式员工,每天固定上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就属于劳动关系,应签劳动合同。

   若员工与用工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则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间就劳务事项达成的协议,提供劳务者不成为另一方成员,工作自主性较大。用工方一般无需承担社保等义务,报酬支付方式也较灵活。例如个人为某单位临时提供翻译服务,按次获取报酬,这就是劳务关系,应签劳务合同。

   总之,判断签哪种合同关键看双方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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