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
一、未达到伤残的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
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主要包含以下项目及计算方式:
1. 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地方政府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地方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
5.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上述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二、未交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未交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便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职工在申请时,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若认定为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未交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未满18岁受工伤能走工伤认定么
未满18岁受工伤能否走工伤认定,需分情况判断。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未成年工,法律允许用人单位招用。他们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后,在工作中受伤,可按照正常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即需在规定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或受伤者及其近亲属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认定符合工伤条件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法律严禁用人单位使用。若童工在工作中受伤,不能进行工伤认定。但该情形属于非法用工,用人单位应向伤残童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所以,已满16周岁受工伤可走工伤认定,未满16周岁则不能,但可按非法用工要求一次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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