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时如何处理

2026-01-22 02:47:08 法律在线 0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时如何处理?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通过查阅公司文件了解情况、掌握证据;可行使股东会召集权表达诉求;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符合条件时能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怠于起诉时,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维权。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利益时如何处理

   当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小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查阅公司文件:依据《公司法》,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若要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应书面提出并说明目的。这有助于小股东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掌握大股东侵权证据。

   2.行使股东会召集权: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小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在会议上表达诉求,对抗大股东不当决策。

   3.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小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4.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符合法定情形时,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向股东分配,小股东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5.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合法权益受大股东侵害,而公司怠于起诉时,小股东可依法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有原股东承担吗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是否由原股东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正常清算注销:若公司依法完成清算程序,在清偿全部债务后注销,通常原股东无需对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负责。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未依法清算: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即便公司已注销,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若公司注销后有未处理的债权,原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主张相关权益。

   三、股东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通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以下情形需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例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使公司失去独立承担债务的能力,此时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一人公司股东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严格分离,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其他股东存在协助行为,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清算时,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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