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员工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

2025-11-09 07:03:08 法律在线 0
  合同制员工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招聘途径亦各异:合同工通常需经过人事部门或自行发布招聘信息,经面试合格后,方能与用人部门签署劳动合同,从而确立劳动关系;而正式工则需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及军队军官转业安置等途径获得相应编制并上岗工作。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合同制员工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由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聘用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都确立了合法有效的劳动用工关系,无论他们是否身为这份单位的创始人或经营者,他们都被视为合同制员工,并不存在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所谓的合同工,通常将其与政府机关、公立机构及社会团体中拥有正式编制的员工进行对比。

   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薪资待遇有所不同:合同工的薪酬是由用人部门根据内部预算进行发放,因此整体水平相对较低,扣除社会保险费用后,实际到手的收入可能更为有限;相比之下,正式工的薪资则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障,稳定性较强,且整体水平较高,退休后的福利待遇也相当优越。

   工作权限上存在差异:在日常执行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合同工仅能作为辅助执法人员参与其中,而正式工则具备直接的执法权力,能够对合同工进行指挥和调度以协助执法活动。

   最后,招聘方式也有所不同:合同工通常是通过人力资源部门或该部门自行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筛选,经过严格的面试程序后,与用人部门签署劳动合同,从而建立起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而正式工则需要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以及军队军官转业安置等途径获得相应编制并顺利入职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二、合同在总公司员工在子公司上班子公司撤资怎么办

   若公司决定撤销其投资,须向雇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每满足一整年度,即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合同签订之初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动,导致原先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同时经过与当事人的协商仍然未能达成关于修改劳动合同的共识,此时雇主便可宣布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若雇主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工作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当雇主面临破产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而必须裁减人员时,雇主亦需按照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能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

   三、合同员工怎么赔偿

   合同员工的赔偿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

   一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合同员工的劳动关系,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合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上。

   三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或不续订,需支付经济补偿。

   四是员工存在过错。若员工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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