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后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工伤后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工伤后,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员工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若工伤员工已完成治疗,评定伤残等级后,情况有所不同。对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使工伤,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因工受伤超过48小时还能报工伤吗
因工受伤超过48小时通常是能报工伤的。
对于一般的工伤情形,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即使超过48小时,只要在相应期限内,依然可申请。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若超过48小时才死亡,则无法视同为工伤。
总之,除上述特殊的视同工伤情况外,一般因工受伤超过48小时不影响申报工伤。
三、返聘人员上下班途中摔倒算工伤吗
返聘人员上下班途中摔倒一般不算工伤。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的规定。在劳动关系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但返聘人员不享受此待遇。
不过,若返聘协议中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情况用人单位需承担类似工伤赔偿责任,那么返聘人员可依据协议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另外,若摔倒地点在单位范围内,且与工作相关,比如在单位门口因地面湿滑等单位管理不善原因摔倒,有可能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由单位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所以,返聘人员上下班途中摔倒通常不能认定工伤,但要结合具体情况及返聘协议约定判断单位是否担责。
以上是关于员工工伤后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