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认定怎么调查取证
一、长沙工伤认定怎么调查取证
长沙工伤认定调查取证按以下流程与方式进行:
- 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向长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 部门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审核材料是否完整。材料不完整的,要求申请人补充。
- 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可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 用人单位举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否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 作出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
其确定需依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结合《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综合判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就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这一制度保障了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安心接受治疗,同时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在此期间的责任和义务。
三、浙江绍兴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浙江绍兴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包含多个部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浙江省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浙江省当前标准,两项合计为2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其他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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