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当时没给过后能要吗

2026-01-17 20:47:04 法律在线 0
  签了劳动合同当时没给过后能要吗?签了劳动合同当时没给,过后能要。劳动合同需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不给属违法。劳动者索要合理合法,若遭拒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受损可索赔,应积极维权。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签了劳动合同当时没给过后能要吗

   签了劳动合同当时没给,过后能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且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过后索要劳动合同,是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者发现未拿到劳动合同,无论何时都可向用人单位索要。这不仅是维护自身知情权,更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推诿,劳动者可借助劳动行政部门维护自身权益。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未签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

   申请仲裁时,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收集好证据后,劳动者可前往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填写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

   劳动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案件受理、组成仲裁庭、调查取证、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者有机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获得相应赔偿。

   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怎么确定

   确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首先,看主体是否适格。发出通知的一方需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应是依法设立的组织,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精神正常。

   其次,内容要明确。通知书中需清晰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包含解除的对象、理由及具体的解除时间等关键要素。若内容模糊,无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可能影响其效力。

   再者,解除理由要合法。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解除,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劳动者则在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法定过错时可解除。若解除理由不合法,通知书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送达要有效。用人单位通常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通知书送达劳动者;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时,也应确保通知能有效到达。若送达程序存在瑕疵,可能影响通知书的生效时间。

   满足上述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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