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6-01-17 20:47:26 法律在线 0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付半个月。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收入者有上限。用人单位在多种情形下需支付补偿。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

   二、合同只有用人单位有,劳动者没有合同,有效吗

   合同只有用人单位持有,劳动者没有,合同依然可能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只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双方具备相应主体资格,合同内容不违法违规,且双方签字盖章,即便劳动者手中没有合同,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过,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

   三、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类劳动者的健康状况需进一步明确,在此期间解除合同损害其权益。

   2.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保障工伤和职业病患者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此时解约属违法。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劳动者康复所需时间,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医疗期保障。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在此期间随意解约。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临近退休的老员工再就业困难,法律禁止用人单位随意辞退。

   6.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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