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超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事假超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未明确规定事假超过多少天,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而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若合同约定员工事假超过一定天数,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在员工达到该天数时,单位可依约处理,但约定需合理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若劳动合同无相关约定,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按制度执行。不过,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此类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同时,制度内容应合理合法。
若合同和制度均无相关规定,单位不能仅因员工事假超一定天数就解除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二、员工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就生效了吗
员工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一定立即生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这种预告解除方式下,提交通知书并不立即生效。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时开始起算预告期,预告期满后,劳动合同才正式解除。在此期间,员工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员工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即生效,劳动合同立即解除,员工无需再继续履行合同。
若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双方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仅员工提交通知书,而单位未同意,也不会生效。
三、入职多长时间不签劳动合同算违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若在此期间内签订合同,则符合法律规定。但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直至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终止。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还需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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