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2026-01-23 20:46:39 法律在线 0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从事危害作业未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工伤致劳动能力受损;医疗期内;女职工“三期”;连续工作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其他法定情形。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在此期间,为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合同使劳动者陷入困境,禁止用人单位解约。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因工作患职业病或工伤,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因劳动者劳动能力下降而解除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期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以保障劳动者治病康复的权益。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此类劳动者临近退休,再就业困难,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变更劳动合同应防范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变更劳动合同需防范以下法律风险:

   1.未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若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如未经劳动者同意调整岗位、降低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且可要求按原合同履行。若因此导致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口头变更存在举证困难,若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可能因无法证明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承担不利后果。

   3.损害劳动者权益:变更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如延长工作时间却不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取消劳动者法定福利待遇,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将面临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4.程序不合法: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一定程序,如提前通知劳动者、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等。若程序不合法,可能导致变更无效。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协商,确保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风险。

   三、不签劳动合同多久可以索要赔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索要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直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满一年的前一日。如果满一年时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例如,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第十二个月。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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