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伤认定有时效吗
一、普通工伤认定有时效吗
普通工伤认定有时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有相对严格的时效要求,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也有时效限制,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骑车摔倒能认定工伤吗
骑车摔倒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若在上下班途中骑车摔倒,要认定工伤,需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条件。若因本人疏忽、操作不当等自身原因导致摔倒,本人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若因第三方原因,如被其他车辆碰撞等,且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非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骑车摔倒,可认定为工伤。比如快递员在送件途中、工作人员外出办公骑车时摔倒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还有一种情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骑车摔倒受伤,即便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也可视同工伤。
总之,骑车摔倒认定工伤要结合具体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判断,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企业法人能认定工伤吗
企业法人能否认定工伤需分情况判断。
企业法人如果未与本企业形成劳动关系,通常不能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当企业法人仅作为企业的代表,不参与企业日常劳动、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等,其在工作中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基于劳动关系这一基本条件。
但要是企业法人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所以,企业法人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其与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伤情形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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